關于申報2022年度研究生自主創新基金國際交流項目的通知
各學院(部):
根據工作安排,現啟動2022年度研究生自主創新基金國際交流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申報人應為我校全日制優秀在校碩士、博士研究生。達到“國家公派留學”條件的研究生可優先資助。資助期限一般為6至12個月,資助金額為3-5萬元/項。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外語水平證明(按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外語水平要求)、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學習計劃、武漢理工大學學生出國(境)交流責任承諾書(一式兩份,見附件1)。
二、申報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2022年6月22日前,申請人向所在學院提交項目申請書(一式兩份,見附件2、3)及申報項目所需支撐材料。
(二)2022年6月24日前,學院自主創新基金管理指導小組組織初審,確定推薦項目匯總后報研究生院。
(三)2022年7月上旬,研究生院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審核后對擬立項項目進行公示。
(四)確定立項項目的負責人向研究生院提交項目任務書(一式兩份,見附件4)。
三、派出及管理
(一)派出手續。獲立項資助的研究生應攜電子機票復印件、護照復印件、簽證復印件、擬留學單位邀請信或錄取通知書(外文版及中文翻譯版)、中文學習計劃前往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研究生院105)辦理資助手續,持資助手續前往校財務處辦理前期資助經費。
(二)項目管理。交流期間獲立項資助的研究生需按要求提供至少一次學習研修情況報告表(見附件5)。研究生交流完畢回國后,須在2周內攜境外學校邀請信(錄取通知書)、國際往返機票登機牌、國際交流項目研究生學習研修情況報告表前往所在學院報備,待所在學院自主創新基金管理指導小組組織項目結題驗收后,持回國報備材料、研究生自主創新基金結題報告(見附件6)、項目總結報告(見附件7)前往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研究生院105)辦理資助手續,持資助手續前往校財務處辦理剩余資助經費。
(三)經費使用。該項目經費主要用于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資料費、電話費、實驗費等。在境外學習期間的生活補助按照國家公派留學補助標準的80%補助,不再另行報銷境外發票。補助天數按國際往返機票的時間為準,不得超過項目資助限額。超出部分商導師同意后可從研究生導師項目經費支出。
(四)派出期限。獲立項資助的研究生的國際交流資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派出者,其交流資格將自動取消。
(五)其他事宜。如獲立項資助的研究生獲批當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留學資助則自動取消本項目資助。
附件:
1.武漢理工大學學生出國(境)交流責任承諾書
2.武漢理工大學自主創新研究基金在校研究生創新研究項目申請書
3.武漢理工大學自主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使用說明
4.武漢理工大學自主創新計劃任務書
5.武漢理工大學自主創新基金國際交流項目研究生學習研修情況報告表
6.武漢理工大學自主創新研究基金在校研究生創新研究項目結題報告
7.武漢理工大學自主創新研究基金在校研究生創新研究項目總結報告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15日